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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15: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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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0# 小青 的帖子
对不起,先礼后兵是本人的处事之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这和你无缘无故恶语伤人在先的行为根本不能混为一谈,你犯了严重的逻辑错误,一条恶狗要先咬人,难道还不允许我给你两脚?
你的智商完全不能理解这种复杂的为人处事之道。
本人前两次跟你说人话你本听不懂,这是我走眼了,后来我才看清,你原来是条狗,哈哈.....我只能调整对你的态度了,看来只有用对狗的语言你才舒坦撒,这完全符合你的身份。
试问,我对一条狗还用彬彬有礼吗?
现场录音?
你的智商低到家了,现在我要再一次证明说你是条狗一点不冤枉。
所谓现场录音有哪一句王皓说的?
这次传的更凶了“要上军事法庭,整死你又咋样"
可惜都是事后说,而且记者还有明显的诱导倾向,现场录音里有王皓吗?他说过一个字?倒是一堆保安的老熟人在说吧,这就是你所谓的现场证据?
法律上都要讲避嫌,同一利益方的话不能作为直接证据被采信,你懂不懂?
怕你智商低,举个最好的例子说明:
最近又传出一个所谓”6警察打死无辜大学生“的事件
死者家属哭的叫伤心哦,声泪俱下控诉警察的暴行,声称儿子是无辜的,那野小子的女友(这可是目击证人)也在一边帮腔。刚开始还真就误导了大众。
可惜事后调监控录像一看,那小子就是个恶霸,该女子目睹了一切事情经过,但恶霸伤人在先只字不提,就一口咬定是被警察追着打。(这跟你咬我在先何其相似)。
我建议你去看看,比这里热闹多了。
所以,事实教育我们,不能偏听偏信,同一伙人的证词都要打个大问号先!他们是否在诱导的情况下,选择性的过滤掉了什么东西?是整个事件全过程,还是片段?
一个巴掌拍不响,保安方有没有过错,他们就那么干净?
既然你不相信王皓说的,凭什么保安说的就一定是真相?只能是双方各执一词。
我在前面都已经讲过,一定要是跟两个当事人没有关系的第三方才客观。
再看看这段更好笑的:
“任冠军的博客还提到:“还有一点在此一并说明,当天晚上,我在派出所内看到,王皓的领导试图给被打保安钱,但保安被他的领导叫住,并被要求不得收钱,这位领导当时说,‘要钱就不占理了’。随后,王皓就离开了派出所。据我掌握的信息,当晚是没有赔偿的,有媒体所报道的赔偿2000元的事,不知从何而来。 ”
看明白没有-----保安的领导告诉该保安,‘要钱就不占理了’。从头到尾这个记者亲眼看见的就这条,其他都是在听别人说。
既然如你们所推论的王皓打人严重,那应该要求赔偿才对啊?为什么挨打方要钱反而不占理了?
这不恰恰证明王皓和保安所起的冲突远没有你们所渲染的那么重,人家当时根本就没给钱。
就是给,那也是因为人家是名人,作作姿态,不想把一点破事搞大。
反而事后保安狮子大开口要1w值得怀疑,试问当时2000块都不占理,你现在要那么多钱的理由何在呢?你的验伤报告拿出来给大家看,(可要当天的)警察局难道没备案?明摆想着讹人,这个保安的人品我看也够呛。
现在保安也不吭气了,就剩这个叫任冠军的SB记者在叫板,可笑的是连他自己都承认没有直接证据。
前面还有人质问:“既然没打人,干嘛要赔2000块?"
呵呵,真不好意思,王皓还就没给钱。
现在看来,大家被这些媒体愚弄的不轻哦,记者想出名想疯了吧。
还有所谓的监控录像,怎么没见他们调出来看呢?不是说在监控里发现王皓欲小便才跑去制止的吗?想讹人也得讲证据啊,这比你那破录音可强多了,该不会还在后期合成吧,哈哈哈....
这些你看得懂吗?我真有点担心你脑子转不过来,证明你的低智商就是这么轻松愉快的事情!
马甲?这又再一次无情地抽打了你的智力,我发现你特别喜欢想当然,你可以找论坛管理,看看我的IP和那位仁兄的IP是一不一样的。我先提醒一下,本人的ID都注册两年了,用代理那些小花招,在这里很不好使。
我又冲动了,但狗要咬我,我不得不给你两棍子。
[ 本帖最后由 sasara 于 2008-10-17 08:1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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