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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上相马茜

替王皓伸冤,目击者披露王皓醉酒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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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5 10:5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喝醉酒没有干出全世界男人都想干的事。: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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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5 11: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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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5 11:3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所谓永远 于 2008-10-15 11:09 发表


那也得有机会啊。。


还得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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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5 13: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目击者可靠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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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5 14: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asara 于 2008-10-15 10:51 发表
你已经不只一次出口伤人了哈,老子前面忍了是不想跟你一般见识,凭你的智商还不配跟我辩!理你是抬举你了...
你这种人老子见得多了,网上嚣张的要命,现实中就是个龟儿子,你到社会上切嚣张嘛,打不死你个瓜娃子。


哈哈,一路装B终于原形毕露了,你现在在也很嚣张啊,那估计你如自己所说的现实中就是个龟儿子,
还会打人啊,哈哈,估计你个SB自己就被保安打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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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5 16: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青 于 2008-10-15 14:04 发表


哈哈,一路装B终于原形毕露了,你现在在也很嚣张啊,那估计你如自己所说的现实中就是个龟儿子,
还会打人啊,哈哈,估计你个SB自己就被保安打过吧。


讨论问题被你理解为装B?你这个满嘴不干不净的狗东西,在社会上是这么跟人交流的?
瓜眉日眼,前面忍你两次是把你当人,老子现在根本把你当一条狗犬吠而已,对狗老子想咋骂就咋骂!
晓得不,有狗生没狗养的东西,滚回你的狗窝去!

[ 本帖最后由 sasara 于 2008-10-15 16: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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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5 16: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asara 于 2008-10-15 16:10 发表


讨论问题被你理解为装B?你这个满嘴不干不净的狗东西,在社会上是这么跟人交流的?
瓜眉日眼,前面忍你两次是把你当人,老子现在根本把你当一条狗犬吠而已,对狗老子想咋骂就咋骂!
晓得不,狗日的胎神!

既然畜生不懂人话,你还和他废话干吗?畜生到什么时候都是畜生,何必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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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5 16: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esperado 于 2008-10-15 16:13 发表

既然畜生不懂人话,你还和他废话干吗?畜生到什么时候都是畜生,何必计较。


说的是,冲动了,谢兄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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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14: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asara 于 2008-10-15 16:10 发表


讨论问题被你理解为装B?你这个满嘴不干不净的狗东西,在社会上是这么跟人交流的?
瓜眉日眼,前面忍你两次是把你当人,老子现在根本把你当一条狗犬吠而已,对狗老子想咋骂就咋骂!
晓得不,有狗生没狗养的东西 ...



说了一大通,一点有意义有内容的话都没有,什么叫犬吠,你这才叫真正意思上的犬吠吧,哈哈。
满嘴不干净,呵呵,这么你老是自己骂自己啊,真是有够笨的,骂人都骂到自己头上的人还教育别人怎么跟人交流,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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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14: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SB 还学会用马甲了,用马甲也用聪明点啊。

王皓时候并没有替自己开脱澄清,而是勇敢承认错误,知错就改

看看你家主子的博客吧,他什么时候承认自己打人啦,他的博客里就说自己没打人,只是去小便,可惜现场有录音证明他就是打人了,还勇敢承认错误,知错就改,说你SB一点没错,事情都没搞清楚就上来放屁!另外看看他的检讨书啊,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也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小的教训!呵呵,那什么才是大的教训呢?酒后杀人了,才叫大的教训???这就是你所谓的敢承认错误,知错就改?

[ 本帖最后由 小青 于 2008-10-16 14: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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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14: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混蛋,都不是什么好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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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6 15: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0# 小青 的帖子

对不起,先礼后兵是本人的处事之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这和你无缘无故恶语伤人在先的行为根本不能混为一谈,你犯了严重的逻辑错误,一条恶狗要先咬人,难道还不允许我给你两脚?
你的智商完全不能理解这种复杂的为人处事之道。

本人前两次跟你说人话你本听不懂,这是我走眼了,后来我才看清,你原来是条狗,哈哈.....我只能调整对你的态度了,看来只有用对狗的语言你才舒坦撒,这完全符合你的身份。
试问,我对一条狗还用彬彬有礼吗?

现场录音?
你的智商低到家了,现在我要再一次证明说你是条狗一点不冤枉。
所谓现场录音有哪一句王皓说的?
这次传的更凶了“要上军事法庭,整死你又咋样"
可惜都是事后说,而且记者还有明显的诱导倾向,现场录音里有王皓吗?他说过一个字?倒是一堆保安的老熟人在说吧,这就是你所谓的现场证据?
法律上都要讲避嫌,同一利益方的话不能作为直接证据被采信,你懂不懂?

怕你智商低,举个最好的例子说明:
最近又传出一个所谓”6警察打死无辜大学生“的事件
死者家属哭的叫伤心哦,声泪俱下控诉警察的暴行,声称儿子是无辜的,那野小子的女友(这可是目击证人)也在一边帮腔。刚开始还真就误导了大众。
可惜事后调监控录像一看,那小子就是个恶霸,该女子目睹了一切事情经过,但恶霸伤人在先只字不提,就一口咬定是被警察追着打。(这跟你咬我在先何其相似)。
我建议你去看看,比这里热闹多了。

所以,事实教育我们,不能偏听偏信,同一伙人的证词都要打个大问号先!他们是否在诱导的情况下,选择性的过滤掉了什么东西?是整个事件全过程,还是片段?
一个巴掌拍不响,保安方有没有过错,他们就那么干净?

既然你不相信王皓说的,凭什么保安说的就一定是真相?只能是双方各执一词。
我在前面都已经讲过,一定要是跟两个当事人没有关系的第三方才客观。

再看看这段更好笑的:
 “任冠军的博客还提到:“还有一点在此一并说明,当天晚上,我在派出所内看到,王皓的领导试图给被打保安钱,但保安被他的领导叫住,并被要求不得收钱,这位领导当时说,‘要钱就不占理了’。随后,王皓就离开了派出所。据我掌握的信息,当晚是没有赔偿的,有媒体所报道的赔偿2000元的事,不知从何而来。 ”

看明白没有-----保安的领导告诉该保安,‘要钱就不占理了’。从头到尾这个记者亲眼看见的就这条,其他都是在听别人说。
既然如你们所推论的王皓打人严重,那应该要求赔偿才对啊?为什么挨打方要钱反而不占理了?

这不恰恰证明王皓和保安所起的冲突远没有你们所渲染的那么重,人家当时根本就没给钱。
就是给,那也是因为人家是名人,作作姿态,不想把一点破事搞大。

反而事后保安狮子大开口要1w值得怀疑,试问当时2000块都不占理,你现在要那么多钱的理由何在呢?你的验伤报告拿出来给大家看,(可要当天的)警察局难道没备案?明摆想着讹人,这个保安的人品我看也够呛。

现在保安也不吭气了,就剩这个叫任冠军的SB记者在叫板,可笑的是连他自己都承认没有直接证据。

前面还有人质问:“既然没打人,干嘛要赔2000块?"
呵呵,真不好意思,王皓还就没给钱。
现在看来,大家被这些媒体愚弄的不轻哦,记者想出名想疯了吧。

还有所谓的监控录像,怎么没见他们调出来看呢?不是说在监控里发现王皓欲小便才跑去制止的吗?想讹人也得讲证据啊,这比你那破录音可强多了,该不会还在后期合成吧,哈哈哈....

这些你看得懂吗?我真有点担心你脑子转不过来,证明你的低智商就是这么轻松愉快的事情!

马甲?这又再一次无情地抽打了你的智力,我发现你特别喜欢想当然,你可以找论坛管理,看看我的IP和那位仁兄的IP是一不一样的。我先提醒一下,本人的ID都注册两年了,用代理那些小花招,在这里很不好使。

我又冲动了,但狗要咬我,我不得不给你两棍子。

[ 本帖最后由 sasara 于 2008-10-17 08: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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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6 15: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LS,所以事实再次证明:是狗改不了吃屎,吃完屎还要在这里满嘴喷粪的骂人来发泄自己的兽性,还好意思批评别人素质低下,自己高明到哪里了?

竟然还说别人用马甲,真是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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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8 09: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esperado 于 2008-10-16 15:45 发表
回LS,所以事实再次证明:是狗改不了吃屎,吃完屎还要在这里满嘴喷粪的骂人来发泄自己的兽性,还好意思批评别人素质低下,自己高明到哪里了?

竟然还说别人用马甲,真是NC。


拜托这位,你在别的帖子说我先恶语相向,好像这个帖子是你对我先恶语相向吧,别告诉我你路见不平啊,管好自己先也是你说的话,怎么这么积极的管别人了。
有道理你可以和我辩论,没法说请闭嘴,自己看看你在这个帖子里的回话,没一句和这个帖子的内容有关系,这可以理解成无聊还是无能呢?
还有我在那个帖子里对你留言的反驳好像你也没有一定半点正面回答啊。

[ 本帖最后由 小青 于 2008-10-18 12: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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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8 09: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楼主,你说了这么一大通话等于是告诉大家你说的也不可信因为没有谁的话是真实的。
你这一通的滔滔不绝的话还真是用心了啊,对这个事态真不是一般的关心,我没你那么无聊,花那么多闲工夫在这种事情上,不是当事人,所有的人都不可能真正了解真相,看那么多报道一点意思都没有,滔滔不绝说那么多也一点意义都没有,保安可以说谎,王浩也可以,任冠军也可以,既然你都不信任任何人的话你还话那么多心思去了解干嘛,不怕自己看到的都是假的吗?另外你明显是站在王浩的立场看太整个事态的,别不承认你是王粉啊,不是王粉话那么多心思开了解真个事态那可真够无聊,再加上你对保安的偏见,这个你也别否认,所以你得到了一个自认为真正的事实。
“据我掌握的信息“,”王皓还就没给钱“我想问问你的信息是哪里来的,当事人的话我们都 不信,你这个千里之外的人的话还有什么好说的,让谁信啊?搞笑!
至于你举的例子,警察打死人,好像你又把责任全推到被打死的人身上,而对警察的责任只字不提,这样能做到客观?

[ 本帖最后由 小青 于 2008-10-18 09: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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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8 09:3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esperado 于 2008-10-16 15:45 发表
回LS,所以事实再次证明:是狗改不了吃屎,吃完屎还要在这里满嘴喷粪的骂人来发泄自己的兽性,还好意思批评别人素质低下,自己高明到哪里了?

竟然还说别人用马甲,真是NC。



还有请这位仔细看看帖子,别装出一副主持正义的样子,我只是先说了楼主一句智商底下,他就冒了多少粗口,到底是谁的素质低。骂人智商底下怎么样都比龟儿子,瓜娃子好些吧。

[ 本帖最后由 小青 于 2008-10-18 09: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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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8 09: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皓深夜饮酒踩踏花坛纵然不对,
不管怎么说王皓动手都是不对的,

你在这里已经明确地说了王踩踏花园也动手了,这么后面又否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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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8 11: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7# 小青 的帖子

“据我掌握的信息“,”王皓还就没给钱“我想问问你的信息是哪里来的,当事人的话我们都 不信,你这个千里之外的人的话还有什么好说的,让谁信啊?搞笑!
-----------------------------------------------------------------------
首先你又在栽赃陷害,偷换概念。
“据我掌握的信息....”原话是任冠军博客所写,他采访那伙人告诉他的。怎么变成是“我”这个千里之外的人掌握的?你别张冠李戴啊。

其次,我引用先前这个版本的大前提有一个(该证人不是王皓的粉丝),同时是否为网友信口胡说本人也不能下定论。原话都写在第4,10楼。

骂你跟警察打死恶霸是一个道理,别怪警察下手重,你进人一尺,人就还你一丈。
我的时间也不能再用到和你浪费口舌上,爱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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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8 12: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你都不能确定还拿出来说?
你这样和胡言乱语的无良记者有什么区别,你以为你的帖子对不明真相的读者没有误导作用吗?
网友,哈哈,说话需要负责任的记者都可以随便编造故事,更何况是一个谁都不认识,没有真实身份的网友,这样的人你都信,呵呵,还教育别人走上社会要注意,哈哈。还有这篇文章也是记者写出来的,别的记者会胡编,为什么这个记者说的就一定是真的,或许根本就不存在这个什么所谓的网友,完全就是记者自己想出来的故事。知道你为什么会相信这个记者而不信其他的记者吗?对王浩的崇拜和对保安的偏见才是根本,选择性失明说的就是你这样的人。
说句实话,最看不惯的就是你语重心长的教育别人的德行,其实自己啥都不是。

[ 本帖最后由 小青 于 2008-10-18 13: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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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8 14: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青 于 2008-10-18 09:34 发表



还有请这位仔细看看帖子,别装出一副主持正义的样子,我只是先说了楼主一句智商底下,他就冒了多少粗口,到底是谁的素质低。骂人智商底下怎么样都比龟儿子,瓜娃子好些吧。

楼主没有先骂你,你就在那里满嘴喷粪的大放厥词,还好意思说我?我就是路见不平怎么了?你为了黑运动员,就在这里和别人无理取闹,真是素质低下。

至于你说的我没有回复你,我认为没必要,并不是理屈词穷。我觉得这是你跳梁小丑一般最后的华丽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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