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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VB:金延璟一年后自由身 兴国生命:绝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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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4 23: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星空下的神话 于 2013-9-15 00:0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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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时间9月14日消息,女排亚锦赛在泰国进行的如火如荼,而韩国头号球星金延璟似乎是“带着镣铐跳舞”的舞者,关于金延璟的转会问题已经持续了两年,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不过本月6号,国际排联下属的法律委员会对此事作出裁定,金延璟的转会问题有望画上句号。
  此前金延璟刚出道时跟老东家兴国生命队签订了一份为期六年的合同,但是在效力四年之后,金延璟被租借到日本打了两年联赛,金延璟方面认为自己和兴国生命的合同6年到2012年已满,以后转会都是自由身,兴国生命队则认为金延璟必须在兴国生命队效力满六年才算履行完合同。去年双方因为此事已经吵得不可开交,最终还是韩国排协开具了临时转会证明,金延璟才得以在土耳其俱乐部效力.不过“临时转会证明”只是权宜之计,今年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这一次韩国排协迫于兴国生命队的压力,不想开“临时转会证明”了,金延璟一怒之下甚至宣布退出国家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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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出国家队只是气话,今年9月6日,国际排联下属的法律委员会就此事向金延璟方面、韩国排协、兴国生命俱乐部、土耳其费内巴切俱乐部四方面下达了解决此事的裁定书。裁定书的内容主要有三点:第一:2013-2014赛季金延璟所属权仍在兴国生命俱乐部。第二:如果金延璟2013-2014赛季想去土耳其费费内巴切效力,费内巴切俱乐部必须支付转会费,转会费总额最高不能超过22万8750欧元(约3亿2000万韩元)。第三:2013-2014赛季结束后,如果金延璟和兴国生命没有签订合同,那么金延璟将成为自由球员。
  对于这个结果,兴国生命俱乐部明确表示不能接受:“希望国际排联重新对此事重审,如果不能重审,俱乐部将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提起诉讼”。
  韩国媒体也认为,国际排联的裁定看似公正,但实际上还是对金延璟方面有利,虽然裁定金延璟所属权仍在兴国生命俱乐部,但是在转会费问题上设定了上线,这样可以限制兴国生命在转会费问题上漫天要价。
  同时,韩国媒体也反思了金延璟事件的原因——韩国国内的转会规则与国际转会规则不接轨,韩国媒体承认,按照国际目前通行的转会规则,只要合同期满,选手就应该被认定为自由球员,金延璟在日本效力的两年,所属权其实还是在兴国生命俱乐部的。同时韩国媒体认为,由于国际排联已经做出裁定,就算兴国生命队想将此事提交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但是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推翻这个裁定的可能性也极其渺茫。
发表于 2013-9-15 00: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本就是兴国生命自己的理解与别不同才会出现这些问题。

日本那两年是租借的,日本球会有付钱的,那不就是简洁地替兴国生命效力了吗?!

当各种运动各地体坛都是这么理解的话,不是兴国生命自己脑袋进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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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5 00: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触犯韩国法律,俱乐部再喊在FIVB那边也是个屁大点声吧

多判了一年的钱应该见好就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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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5 01:3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金延璟完全站在有理这边,我不明白兴国生命闹的是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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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5 09: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俱乐部的思维真是与众不同,金哥赶紧恢复自由身,别再与它有任何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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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5 13: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金延璟一方比较在理,支持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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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8 22: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個興國俱樂部完全是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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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7 21: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哥签卖身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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